自古以来,刑罚都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它涉及了一个概念,株连!

        所谓株连,就是一人犯罪,全家都得死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事情,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比比皆是,甚至已经成为了一种政治正确。

        究其原因,是因为古人重视宗族血缘关系,这就导致个人不能成为个体,反而是一家一姓,才能代表整体的概念。

        正如此刻被林朝打为董卓党羽的曹豹,他从贼是他一个人的事吗?

        压根不可能!

        没有下邳曹氏在后面支撑,他曹豹又算个什么东西?

        反之亦然,曹豹若有罪行,整个下邳曹氏也绝对脱不开干系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这中间,还涉及到责任与义务的概念。

        倘若一个人出身世家高门,自幼便享受着寻常百姓求而不得的物质资源,教育资源,那他就有为家族效死的责任与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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